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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建办科函〔2023〕12号
各设区市建设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》和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要求,进一步规范我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审查工作,提升绿色建筑工程质量,省厅组织编制了《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审查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征求你们意见,请各地建设局组织有关人员专题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,同时向社会征求意见,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书面反馈至省厅科技处。
联系方式:0591-87614024 邮箱:3386701395@qq.com
附件: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审查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
2023年6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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